作為一名職業司機,在執行駕駛職務時,安全與專業是首要原則。無法預見的突發狀況是路面駕駛的一部分,而應對此類情況的處理能力,是衡量專業水平的關鍵。本指引旨在提供一套標準化處理程序,協助閣下在意外發生時,能有條不紊地應對,以保障個人、乘客及公司之最大利益。
一、 交通意外處理程序
當發生交通意外,不論責任誰屬,請保持鎮定,切勿與對方發生爭執,並立即遵循以下步驟:
1. 即時安全措施與警示
- 啟動危險警告燈: 立即啟動車輛的危險警告燈,以警示後方來車。
- 評估傷勢: 檢查車內所有人員及對方駕駛者與乘客的身體狀況。若有任何人員受傷,不論傷勢輕重,必須立即報警求助。
- 移離行車道: 在情況許可及安全的前提下,將車輛移至路肩或不阻礙交通的安全位置。
2. 記錄現場與蒐集證據 此步驟對後續的保險索償及責任判定至關重要。請使用攝影器材記錄以下資訊:
- 事故全景: 拍攝能顯示雙方車輛相對位置及周邊道路環境(如交通標線、燈號、路牌)的全景照片。
- 損毀細節: 清晰拍攝雙方車輛的損毀部分。
- 關鍵資料: 準確攝錄雙方車輛的車牌號碼,以及對方車輛擋風玻璃上展示的有效行車證。
3. 交換資料與通報程序
- 交換必要資訊: 與對方駕駛者冷靜地交換姓名、聯絡電話及所屬保險公司名稱。
- 嚴禁私下和解: 作為公司代表,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與對方進行「私了」。此舉可能違反公司政策,並嚴重影響保險索償的有效性,導致後續處理極為繁複。
- 通報與報警: 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司主管匯報事件。若意外涉及政府財物損毀、任何人員受傷,或雙方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,則必須報警處理。
二、 車輛故障應對措施
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,尤其在高速公路上,屬高度危險情況,須果斷採取以下行動:
- 安全停泊及警示: 盡最大努力將車輛駛至最左側的慢線或路肩,並立即啟動危險警告燈。
- 設置警告標誌: 於車輛後方至少50米處(在高速公路上建議距離為100米)放置三角警告牌。
- 人員安全撤離: 所有人員必須離開車廂,並移動至防撞欄後方的安全位置等候。 嚴禁逗留於車內或站立於車輛周圍。
- 聯絡支援: 在確認自身安全後,致電通報公司,並聯絡指定的拖車或維修服務。若身處隧道或高速公路範圍,應優先致電其管理機構的緊急熱線求助。
三、 應對挑釁性駕駛行為
面對其他駕駛者的挑釁或不當駕駛行為,首要原則是避免衝突升級,確保自身安全。
- 不作任何回應: 避免與對方有眼神接觸,不以響號或任何手勢作回應,以免激化對方情緒。
- 主動保持距離: 若情況許可,應主動減速,與對方車輛拉開安全距離,讓其先行。
- 記錄與求助: 若對方持續構成滋擾或威脅,應善用行車記錄儀錄下過程,並在安全的情況下駛往警署、油站等人流較多的地方,然後報警求助。

(圖片來源:豆包)






